蹂躏人的考核之路还能走多久

 关于绩效考核,我相信大家都知道,在三茅的平台上有很多专家,最为明显的当属我们的石榴姐徐渤,她的每期绩效视频课程我都听过,她有个对绩效的观点和我一致,什么是好的绩效考法方法?答案是:适合企业的就是最好的考核方法。

       首先,360绩效考核方式适合你们单位吗?扪心自问,是出在员工对这个考核不认可?还是出在这种考核方法不适合?有没有做绩效实施效果评估?

      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了前不久的一个朋友的咨询。

朋友:海儿姐,在吗?

海儿:在的,怎么了?

朋友:员工考核怎么做啊?

海儿:怎么做?你想怎么做?这个我怎么回答?

朋友:老板让我搞绩效考核,我头大了,没搞过,不知道如何下手。

海儿:那我问你,你想做什么样的绩效,是想做绩效管理,还是想做考核?

朋友:我估计老板的意思就是想做考核。

海儿:为了考核而考核是吗?

朋友:是的。

海儿:首先,你确认老板的意向,到底是想为了考核而考核,还是想改善什么?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前提。

朋友:以我对老板的理解,我们老板就是希望车间每个月出了事情都需要有人来买单,当然是在员工的工资条上想看到扣款。

海儿:我努力了把脏话憋了回去,好吧,那现在我想问你另外一个话题。你对这个企业有多少好感?能给你职业规划带来多少价值?老板对你能力如何评价?

朋友:我刚进来才半个月,就让我搞考核,烦死了,企业很不规范,没办法,我想努力一把。

海儿:原则上这种考核,我建议你不要做,为了考核而考核绝对会以失败而告终,推行不顺利,你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。

朋友:是的啊,我也知道,本身我对考核也不擅长,而且我知道这么做老板就是想扣钱,所以才问问你的意见。

海儿:任何事情没做之前就已经看到结果,我劝你好好思量一下,如果真的没有办法的话,你先上网找一些素材,把什么是绩效管理的概念跟老板沟通,把老板表扬的高大上一点,企业要发展,绩效为了改善改进,提升员工技能为出发点,然后慢慢引导,可以先从合理化建议入手,让员工多提改善建议,然后奖励,让员工逐步接受这种改善,尝到甜头,然后你再慢慢把每个部门的KPI列出来,但是不能自己闭门造车,一定要把相关部门主管一起拉进一个小组,共同讨论KPI的指标,前期指标可以略放低一点,不要让所有人都够不着。做好后,跟员工普及一下绩效的概念,做个宣传,就是为了改善而设定的一些指标。

朋友:谢谢海儿姐,这个思路比较好,循序渐进,我相信老板应该可以接受,但是有个过渡期的,如果老板不同意,大不了我不干了,我可不想白费功夫在一个只知道罚款的老板身上。

海儿:大气,有这个勇气,就撸起袖子大胆干,你都不怕离职了,还怕啥,干好了,你也成长了,干不好就当第一次做绩效的历练了。

朋友:认识你太开心啦!每天都有干货分享。

海儿:好啦,嘴巴别那么甜了,干活吧!

 

      好啦,给一个朋友做了思路分享,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分享一下上述的这个案例。

      我之前在打卡文中说过,360考核我的个人建议可以用在新员工试用期考核上面,或者在没有任何绩效体系的前提下,年前如果无法核发年终奖金,那么360也可以尝试用在年底评估上,但是这个评估权重只能占到30%左右,毕竟这个考核有近期效应,对全年度做依据有些不太公平。

     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文中的问题:

       问题1:我在一家小型初创公司做人事主管,公司规定采用360度的绩效考核方式,员工的考核内容为工作态度(占15%)、工作能力(占25%)、工作成果(占60%),最高分100分,60分为及格分,对于绩效不合格者,公司有权调岗降薪。

    考核内容的占比这个也没啥问题,但是对于绩效不合格者,公司有权调岗降薪,这个就有问题了,问题出在哪里?

      第一:调岗的依据请查看劳动法,协商一致的基础上;

      第二:降薪,请查看劳动法,协商一致的基础上;

      第三:那么绩效不合格者,为什么要降薪呢,为什么不设计绩效考核工资呢?你的考核工资是浮动工资,根据打分,浮动工资可以按照打分比例扣分,但是降薪的概念就完全不同了。

     问题2:前一段时间我们对一个员工做考核,其中他的工作态度(协作性、主动性、责任感)折算后为10分、工作能力(创新、决策、沟通、应变)折算后为13分、工作成果折算后为35分,总得分为58分。但是这名员工坚决不签名确认该结果,随后公司以"不胜任工作"为由对其进行调岗降薪。结果他去申请劳动仲裁,我们还败诉了。

      第一:首先,前面的折算我们暂且不谈,可能有你们公司的计算方法。但是这个绩效考核结果,员工确实未有确认签字,就是没有按照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因此以不胜任工作为理由调岗降薪,这个结果很明显,败诉,败诉的原因我相信你们单位也已经清楚败诉的结果了。

     第二:其实上述的问题,我们看的出来,企业就是想通过绩效手段跟这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
      所谓的不胜任:

      我国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“不能胜任工作”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满足三个条件:(1)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;(2)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;(3)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。只有在满足这样的一个前提下,用人单位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。同时还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义务。在适用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注意以下事项:

      1、所谓不能胜任工作,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、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,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,使劳动者无法完成。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。

      2、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,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,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。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;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。注意的是,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。

      以上关于不胜任的界定摘自度娘。

 

        第三:那么,关于这个绩效结果的签字问题,我的个人建议可以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法前要做足准备工作,比如这个绩效考核方法制定出来前,要符合绩效制定流程,绩效制定流程以前的打卡文中《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》有提到,请有没有经过合法程序,绩效考核方法出台前,人力资源部有无培训、有无绩效宣传,这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。

     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者,对于绩效这个问题,务必要慎重,切记不要拿鸡毛当令箭,当然拿这个当成辞退员工的依据不是不可以,但是前戏要做足,不然还是要涉及到一个法律问题,不过冼律师已经给出专业的解答了。

      做绩效考核也经历了很多的不规范之路,深知我们人资在里面的角色,纠结过,痛恨过,争吵过,烦恼过,总结几句话:

     1.  蹂躏人的考核方法尽量规避掉,因为这种考核方法,你痛,他也痛,大家都痛,我们要往你好,我好,大家好的方向去走;

     2.  做绩效考核一定要走流程,走程序,这些步骤非常重要,不然靠自己非常的难;这个难难在执行上,难在和企业战略目标匹配上,难在与业务部门沟通上,难在员工认知度上,难在老板期望比较大上,难在体力消耗上,难在脑力消耗上………

    3.  再难的路还是要走的,要想让自己的路走的顺畅扎实一点,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永远是长期目标。

     说完了,可能做人资的最怕碰到绩效,但是现在哪个企业不做绩效啊,即使再讨厌,老板喜欢啊,我们必须迎合要求去努力,这是一个现实问题。